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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市启动砂石码头、河湖采砂整治!

文章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0-05-29 13:58

近日,湖南、河南、甘肃、湖北、江苏等地发布砂石码头、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码头渡口、非法采砂活动。

湖南

株洲市砂石码头全部关停!

 

近日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消息称,依据湖南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一湖四水”非法码头渡口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株洲市砂石码头全部关停,非法码头渡口将在6月份整治到位。

 

据了解,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株洲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湘江干线航道港口码头渡口航拍影像、码头渡口普查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分析和实地核查,形成了《株洲市湘江干线码头渡口整治台账》。

 

按照省整治工作要求,株洲市湘江干线沿岸所有货运码头、砂石码头(含砂石堆放点)和渡口共计105处,除合法码头6处(均为货运码头)外,其余99处为本次整治范围和对象。其中非法码头53处,渡口46处。非法码头需规范提升10处,取缔43处。渡口需规范提升16处,保留2处,取缔28处。

 

目前,砂石码头全部关停,除渌口区昭陵砂场、庙前砂场部分设施设备尚未移除外,其他的非法码头全部拆除了设施设备,清理了堆场,完成了60%的复绿工作。按照方案计划,取缔类的非法码头渡口在6月份整治到位,规范提升类的码头渡口在9月底整治到位。

河南

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严打非法采砂

 

近日,河南省发布第2号总河长令,将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清理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行动,要求继续严打非法采砂,进一步完善水利、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快速查处机制,坚持对私挖滥采河砂行为露头就打。

 

根据要求,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河湖“清四乱”范围由主要河流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实现河湖全覆盖。8月31日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县(市、区)河长制办公室、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综合运用实地核查、日常巡查、遥感监测、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拉网式全面排查河湖“四乱”问题,发现一处、清理整治一处,做到应改尽改、能改速改、立行立改。

 

湖北

黄冈:5月起全市禁止采砂持续5个半月

 

日前,黄冈市人民政府发布2020年汛期河道和水库禁止采砂的通告,要求:

全市境内中小河流和水库自2020年5月1日至10月15日禁止采砂活动;
长江干流自2020年6月1日至9月30日禁止采砂活动;
巴河上巴河大桥以下河段实行修复性禁采。
 

2020年4月30日前,黄冈市中小河流、水库内采砂船只及机具必须停止采砂,撤离河道;

2020年5月31日前,长江干流采砂业主应当按要求停止采砂作业,将采砂船只撤离作业区,在指定地点集中锚固;外籍采砂船只全部劝离出黄冈境内。
因堤防加固、整治疏浚河道或航道等公益性采砂以及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临时采砂的,应当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和程序报批。
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投诉、举报和监督。举报电话:0713-8113815。

 

甘肃

启动为期约2个月的全省河湖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自4月24日起,甘肃省水利厅和省公安厅启动为期约2个月的全省河湖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以河湖“清四乱”管理、河湖采砂管理以及涉河湖违法犯罪三个方面作为检查重点,至6月30日结束

 

河湖治理和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须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通过行业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江苏

加快布局20处砂石码头

 

据了解,今年以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中心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江苏省沿江砂石码头布局方案落地,目前全省20处布局点正在有序推进。

 

据悉,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于2019年联合印发江苏省沿江砂石码头布局方案,确保到2020年年底长江江苏段全面取缔水上过驳作业,更好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该方案于沿江规划布局20处砂石码头,其中砂石集散中心8处、装卸点12处。

 

按照方案,江苏将在不新增岸线长度的前提下,利用已建码头设施,在规划通用泊位区和散杂货泊位区布置砂石码头20处,可形成通过能力3亿吨。目前,江苏省沿江港口规划范围内有砂石泊位83个,通过能力只有5500多万吨,需要进行规范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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